近日,在宜兴市经营农资店的吴先生收到了30万元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这是《宜兴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后,宜兴市发放的首笔新版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2016年起,宜兴市将原来的小额担保贷款升级为创业担保贷款,以此激发市民创业热情。为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各类创业者的支持力度,让创业者享受更多便利和实惠,去年底,人民银行宜兴市支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修订《宜兴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为宜兴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全体城乡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利率更低、贴息年限更长的“升级版”贷款服务。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经补偿基金、担保机构提供增信,由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发放贷款,由市财政局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需注意的是,小微企业只贴息,不提供担保。贷款对象为宜兴市行政区域内的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宜创业人员)和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其中,大学生(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宜兴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民、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群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对象。而小微企业需满足当年(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重点群体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条件。
在贷款额度方面,个人创业者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符合雇用6人以上的创业项目,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小微企业富民创业贷款额度,则根据新实际招用符合条件、且与该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数确定,按照每新实际招用1人最高可申请10万元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新版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参照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结合借款人信用情况等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LPR+100BP(BP指基点,一个基点等于0.01%)。在贷款贴息方面,对重点创业群体,在执行规定利率范围前提下,借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市级财政对于金额在3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对合同签定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全额贴息支持,超过30万元贷款对合同签定日LPR-150BP以上部分的50%给予贴息(不分段计算);对其他城乡创业者,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对小微企业,在执行规定利率范围前提下,借款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市级财政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至LPR+50BP的部分给予全额贴息。
值得一提的是,该贷款的办理流程实现了“不必奔波、不用见面、不会错过”。有意愿申请的创业者,可直接联系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等2家经办银行,或者通过各镇(园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留下联系方式,创业者选择的经办银行将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服务。银行工作人员将指导申请人准备好贷款所需的申报材料,后续的资质认定、担保办理环节都实行“不见面”审批。新版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实行“免申即享”,每季度末,经办银行会汇总已还本付息的申请人信息和应贴息金额,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后,拨付贴息资金。也就是说,按时还本付息后,无需操作也不会错过贴息。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