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网·甲秀新闻讯在贵阳,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哪些政策支持?
想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
毕业季来临,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梳理了大家普遍关心的就业创业政策、优惠补贴等问题,邀请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个人自主创业
【市民提问】
本人是今年毕业的一名高校学生,想留在贵阳自主创业,请问有没有相关政策补贴?
【部门回复】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自主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
办理途径: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注册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2.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
办理途径: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注册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3.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文件依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贵州银保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细则〉的通知》(黔财金〔2020〕61号)、《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黔财金〔2020〕29号)
办理途径: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可以到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也可到创业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
4.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包括贵州籍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脱贫家庭、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孤儿等7类困难毕业生,以及外省籍在黔就读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2类困难毕业生。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
办理途径: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向所在高校(技工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提供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身有残疾〈残疾家庭〉、享受特困救助供养待遇、孤儿)等材料,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高校(技工院校)初审,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二、个人职业能力提升帮扶政策
【市民提问】
在贵阳,大中专毕业生想提升个人职业能力,有何帮扶政策?
【部门回复】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职业技能培训。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在户籍地、居住地、就业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免费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
办理途径:向户籍地、居住地、就业地、就读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2. 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
对各类技工院校学生、职业院校学生、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户籍地、居住地、就业地、就读地县 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免费参加政府补贴性创业培训。
文件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13号)、《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
办理途径:向户籍地、居住地、就业地、就读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3. 个人证书直补。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通过自学或个人缴费培训后,通过贵州省内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认定或职业技能竞赛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年内,按照规定给予个人职业培训补贴。取得初级工证书的补贴600元、中级工补贴900元、高级工补贴1200元。同一人同一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不超过三次。
文件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分层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31号)
办理途径:向户籍地、居住地、就业地、就读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证书直补实施细则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要求制定实施。
4. 青年就业见习计划。
就业见习是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3至12个月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帮助青年人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期间,可获得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文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1号)
办理途径:可通过贵州公共招聘网设立的线上服务专区进行见习岗位投递,申请参加就业见习计划。
三、灵活就业优惠政策
【市民提问】
本人毕业一年了,目前在贵阳灵活就业,自己有缴纳社保,请问有补贴吗?
【部门回复】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
办理途径: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不再提供,调整为人社部门内部核查。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附:贵阳市高校毕业生政策咨询电话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87988558
贵阳市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0851)85807252
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招聘服务(0851)85280208
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0851)85280156
云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86822447
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85948772
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88231731
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82215637转2
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84409415
乌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86401157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82520724
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82322514
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87718817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87251894
经开区组织人事部就业服务处(0851)83830630